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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从微软案中借鉴什么

2007-09-10 17:46:16     点击数:1519    类型:技术前沿

通过长达十几年的酝酿、起草,我国于上个月出台《反垄断法》,那么我们可以从微软案例中借鉴到什么呢?观察这一案例,我们应该好好思量政府干预尺度与企业技术创新之间的平衡问题。
本月17日,欧洲初审法院做出判决,基本维持欧盟委员会2004年对美国微软公司作出的反垄断处罚决定,这也意味着欧盟在与微软旷日持久的反垄断较量中占得了先机。
欧盟为何挥大棒
这并不是微软第一次卷入反垄断的诉讼。在上个世纪90年代,美国司法部起诉微软,称其通过视窗操作系统捆绑销售其他软件的行为构成了市场垄断,微软甚至一度面临被一分为二的危险。经过数年漫长的法律诉讼,微软虽逃脱解体命运,但也被迫支付了7.5亿美元的巨额赔偿。
欧盟的态度更为严厉,在欧盟对微软开出的“罚单”中,不仅包括了前后累计高达7.77亿欧元的天价罚款,更要求微软公司在限期内提供不带自身媒体播放器的视窗操作系统版本,并向服务器软件行业的竞争对手公开相关技术信息。
欧盟的重罚不能说没有道理。由于微软的视窗系统占领了95%—98%的市场份额,消费者几乎没有了选择余地,这样的搭售确有滥用垄断地位之嫌。而且,垄断的一大害处——阻滞技术进步,在微软身上也不无体现。
当然,欧盟的大棒背后也有利益考量。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王中美副研究员认为,欧盟的举动从经济上说,是为了保护欧洲软件开发公司的利益;而更重要的是从信息安全角度出发,担忧电脑操作系统都捏在一个外国企业手中,会构成某种无形的潜在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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